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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修法再下猛藥 容積獎勵1.3倍、代拆更快速

好房News/ 2020.12.25 01:41
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為了加速民間重建都更,行政院院會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除了加速地方政府代拆的過程,也提高容積獎勵誘因,最高可達原容積1.3倍。
 
17日通過的都更條例主要針對第57條、第61條、第65條,內政部指出,108年1月底完成「都市更新條例」通案性、全面性修正,已透過明確的容積獎勵及稅捐減免優惠,已降低整合風險及所有權人負擔。對於少數不同意戶,經過公開、嚴謹的聽證及審議程序,及實施者與政府數次協調後,得以執行代為拆遷作業,目前地方政府已陸續有協助代為拆遷的案例,讓都市更新案可以落實執行。
 
行政院會通過都更條例修法。圖為新北市首次執行代拆/新北市都更處提供新北市代拆辦法上路以來,16日首次執行代拆。圖/新北市都更處提供
 
為加速危險建築更新,這次修法搭配「建築法」強制拆除的機制,規定權利變換範圍內應行拆除或遷移的土地改良物,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或耐震能力不足之建築物而有危害公共安全者,可免除實施者與政府最後階段的協調程序,依「建築法」第81條規定,由地方政府直接拆除。
 
草案雖強化政府對危險建築公權力的執行,但仍須先完備都更相關程序,多數所有權人已達成拆除重建共識,都更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經公開、嚴謹的聽證及審議程序後核定,已能確保權利變換相關分配的權益,及拆遷安置配套措施等,並不會侵害民眾權利。
 
針對實施容積管制前的中高樓層以上建築物,則放寬得以原建築容積1.2倍核計獎勵上限;另對於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或耐震能力不足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建築物,因有改善的迫切性,放寬得以原建築容積1.3倍核計,並得直接依獎勵上限額度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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