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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都中心」是幹什麼的?有助都更?簡單圖說解答

好房News/ 2018.02.22 22:37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圖/內政部提供

立法院於1月30日三讀通過「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並預計在今年7月成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負責社會住宅及都更事務。住都中心在7月前,最重要就是公開遴選董事及監事,並採董事長專任制,由內政部組成遴選小組,再提請行政院長聘任。

住都中心。(內政部提供)

內政部表示,住都中心為執行特定公共事務所成立的行政法人專責機構,並建置行政、立法、預算、審計及民眾5大監督機制。住都中心成立後將受內政部監督,該中心年度業務、營運計畫與預算、財務狀況、投資個案及額度、績效等,都是內政部監督的範圍。

董、監事成員中會包含政府相關機關代表,且不得低於董事總人數2分之1,為確保董事會、監事會獨立運作,條例中也訂有董、監事或關係人利益迴避原則,其關係人範圍涵蓋配偶或其共同生活之家屬、二親等內之親屬以及本人或其配偶信託財產之受託人。

住都中心。(內政部提供)

在立法、預算及審計監督部分,條例中規定政府核撥該中心的經費應依法定預算程序辦理,政府核撥經費若超過該中心當年度預算收入來源的50%,其年度預算書必須送立法院審議。

住都中心。(內政部提供)

住都中心年度財務報表、業務資訊及年度績效評鑑報告,都應依政府資訊公開法主動公開,讓民眾可以瞭解該中心實際營運情形。

住都中心。(內政部提供)

住都中心。(內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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