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家庭會利用春節連假規畫闔家出遊,但須當心旅遊陷阱。消基會調查旅行社春節專案解約規定,發現超過8成6業者退費標準不合規定,不但有業者自行憑空捏造法規,更有業者使用14年前的規定。消基會呼籲,民眾務必多家旅行社交互比對,好好查看退費規定,免得衍生不必要的糾紛。
以往在旅遊旺季後,消基會獲報的申訴案件也隨之增加,光在去(2017)年間,申訴及諮詢旅遊案件已逾百位。因此消基會針對春節期間推出2日以上國內團體旅遊專案的15家旅行社,依據「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調查關於旅客任意解約賠償規定。
調查結果,只有五福和雄獅旅遊2家業者賠償規定皆依照法規,其餘13家都不合格。像是東南、長汎假期、大豐旅遊、綠生活旅行社在專案頁面,賠償規定皆與「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不符,但訂購頁面賠償規定卻相符,若是消費者想要取消訂購,容易引起爭議。
長汎假期、大豐旅遊、喜鴻假期網站所載賠償規定,聲稱依據「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十一條」,但事實上消基會翻閱法規根本無此規定。山富旅遊的賠償規定更是使用交通部早在93年的法規,和現行法規大不相同。
部分業者「春節期間取消規定」比法規嚴苛。像是易遊網2月16日出發的「大板根森林溫泉+天空之城3天」行程,要價12,900元,若是在出發前15日取消,依法規定扣除行政規費後,消費者應賠償旅行社3,870元,但若依易遊網自行的規定,消費者則須賠償9,030元,二者差額高達5,160元。可樂和燦星旅遊不論幾天前取消,皆不退還已繳費用。
消基會提醒,民眾應親至旅行社繳費並索取收據,一來了解業者經營實況,並保留相關資料單據,以利日後發生爭議時的舉證。尤其是參加特別節慶期間的專案行程,最好事前多比較各家業者,詳細瞭解內容是否符合需求,否則反悔想退費時,就可能衍生糾紛。
燦星、可樂旅遊、東南旅遊等業者回應,已立刻修正官網,並配合法規進一步檢視旅客合約,不會讓消費者產生必須多付退團費用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