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大增,台北市舉發案件年增19萬8,101件。另外,交通違規罰鍰新增分期繳納管道,5月15日起統一超商與全家便利商店開放分期繳納罰鍰,萊爾富與OK超商預計半年後加入。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民眾得檢具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台北市警局統計發現,105年舉發交通違規共191萬7,990件,對比104年的180萬2,705件,其中民眾檢舉的舉發案件就增加19萬8,101件,員警主動舉發違規反而減少8萬2,816件。
進一步比較檢舉案件數量,105年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經員警認證違規屬實之舉發案件、共計35萬3,210件,較104年15萬5,109件,增加19萬8,101件,與103年檢舉交通違規6萬3,454件相較,更大幅增加28萬9,756件、近6倍之多。
台北市警局表示,近來智慧型手機、行車紀錄器等科技產品日益進步,照相及錄影畫素更多為高畫質,且檢舉管道暢通,以致民眾檢舉案件驟升,顯見舉發交通違規增加,是因民眾自發性提供檢舉資料,並非警員針對交通違規特別加強執法所致。
此外,為提供交通違規罰鍰更加便利的繳納管道,除現行超商、郵局、銀行、代檢廠、網路、電話語音及至裁決機構或公路監理機關臨櫃等繳納方式外,自106年5月15日起,新增7-ELEVEN與全家繳納已核准分期的交通違規罰鍰,萊爾富與OK超商則預計半年後加入。
公路總局指出,民眾有申辦分期繳納交通違規罰鍰需要,可先向各處罰機關申請核准,並繳納第1期罰鍰金額後,持「交通違規案件分期繳款單」即可至7-ELEVEN與全家繳納,未攜帶繳款單也可在超商多媒體查詢機ibon、FamiPort即時查詢勾選分期金額繳納。而超商將酌收每筆13元手續費,逾期繳納者,仍可在分期期間於超商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