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三分組第4次會議12日於法務部廉政署舉行,會議歷時4個小時,針對「法官、檢察官的多元晉用」、「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功能的檢討」等議題進行討論。
分組召集人瞿海源會後舉行記者會表示,為了提升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的獨立性,會中決議,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應有獨立的預算與專屬幕僚人員,評鑑委員會也應具備個案評鑑的主動立案調查權限,對於評鑑的決議結果,應適時適度對外公開,同時,也開放人民可對不適任法官或檢察官請求評鑑。瞿海源說:『(原音)現在的制度是人民不可以直接提評鑑,所以這是我們很重大的突破,評鑑委員認定情節重大應懲戒者,應直接移送職務法定審理,無須經由監察院審查,檢評會的決議是有拘束力的,不是給你做參考的。』
至於「法官、檢察官的多元晉用」部分,會中也做出結論,將增加誘因,放寬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專任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得以大學教師證書作為具擬任法官職務任用資格之依據,還要新增多元晉用管道,建立由法律人擔任兼職法官及定期法官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