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案件源於劉文雄於1年多前,在電視節目中說金溥聰濫用特權通關,在日本受到官員的服務處理私事等語;金溥聰不滿劉文雄的說法,提告求償新台幣1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
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在去年9月底審結,判劉文雄得賠金溥聰40萬元、登報道歉。
案件上訴到二審,高等法院今天改判劉文雄免賠、不用登報道歉,全案還可上訴。
這起案件源於劉文雄於1年多前,在電視節目中說金溥聰濫用特權通關,在日本受到官員的服務處理私事等語;金溥聰不滿劉文雄的說法,提告求償新台幣1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
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在去年9月底審結,判劉文雄得賠金溥聰40萬元、登報道歉。
案件上訴到二審,高等法院今天改判劉文雄免賠、不用登報道歉,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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