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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案 營業場所未通報吸毒可開罰

中央廣播電台/蕭照平 2017.02.24 00:00
針對近來的毒品案件,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今天(24日)表示,他將提案修改「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未來包含飯店、KTV等一般營業場所,業者如果沒有主動通報民眾吸毒,最高可處新台幣200萬元罰緩。

針對「台北W飯店」內發生「毒趴」命案,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認為,業者應該負起管理責任,因此他將提案修改「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未來像是夜店、三溫暖、酒店、飯店等一般公開營業場所,如果業者對民眾吸毒知情不報,依法可對業者開罰新台幣20萬到200萬元罰緩。

林俊憲之所以提案修法,是因為他認為,法務部草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法條文中,所公告的「特定營業場所」,只是讓吸毒行為更換地方繼續從事不法,所以他才會把「一般營業場所」也納進考量。林俊憲說:『(原音)很多吸毒者,最喜歡去的就是公開的營業場所,具有隱蔽性,比方說愈高級的旅館愈好,因為臨檢的機會愈低,KTV或卡拉OK等等,未來法務部你公告的營業場所會周全嗎,如果我是吸毒者,我就跑去別的地方。』

對此,法務部檢察司科長紀致光解釋,現在的吸毒行為大多都是群聚吸食,所以就會限定營業場所,況且鎖定目標也比較容易集中資源。紀致光說:『(原音)因為現在毒品使用趨勢是比較傾向群聚使用,我們要考量哪一些場所是比較可能,挑出來並給予他管理義務,行政機關也要去管理他,所以我們希望把有限資源集中在最大的可能。』

法務部並指出,目前修法並沒有訂出哪些是「特定營業場所」,因為不同營業場所可能會有不同主管機關,所以還需要進一步討論,才能確定哪些營業場所可以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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