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當時有2名20歲鄭姓、陳姓男子,與朋友到龍安路的餐廳吃飯,之後2人外出買檳榔,返回餐廳時與在等計程車的張男互看順眼,雙方引發口角並扭打在一塊,警方接獲報案後出動快打警力處理,張男被打得頭破血流,被送上救護車前往醫院治療,其他人則被帶回警局。
不過,有民眾拍下事發過程,也錄到一名員警在事後進入餐廳,掏出隨身槍枝擱在桌上,接著就繼續往餐廳內走,民眾見狀立刻說「三小!把槍放那,會記過」,員警見到有人攝影,立刻出言說「叫你不要拍聽不懂嗎?」令民眾質疑,警方違反「槍不離身」的守則,難保不會遇到有人搶槍等危險情事。
新莊警分局對此澄清,這名員警在處理拉扯衝突時,防彈衣、手槍不慎沾染血跡,為了進入餐廳清洗,才先行卸下彈夾後將配槍放在桌上,隨即進入廁所清潔,雖置槍行為有所不妥,但仍肯定值勤同仁嚴正執法,會對基層警加強「執勤勤務技巧」精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