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司名稱:聰泰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
令規定辦理。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105年3月1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如下:
(1)員工酬勞新台幣5,317,047元。
(2)董事、監察人酬勞新台幣5,317,047元。
(3)上述金額均以現金方式發放,並與104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該分配
案待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公司章程修訂案後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