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之事由:現金減資150,940,240元暨換發新股。
二、換發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換發新股票868.09270股(即每仟股減除131.90730股,減資比率為13.19073%),另每仟股減資返還1,319元。
三、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起訖日期:105年2月23日至105年3月3日。
四、暫停股票櫃檯買賣日期:105年2月19日至105年3月3日。
五、新股票換發基準日:105年2月27日。
六、公司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自105年3月4日起受理。
七、公司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日期:105年3月4日。
八、其他:本次減資換發新股其權利義務均相同,自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