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中心統計指出,截至目前為止,符合強制電子投票的上櫃公司共計43家,此外,近年來在主管機關及各單位戮力推動之下,自願採行電子投票的上(興)櫃公司已逐年成長,2013年僅2家,2014年成長至6家,2015年進步至12家上(興)櫃公司自願採行電子投票,相信今年成績會更亮麗。
櫃買中心說明,股東會採行電子投票,對發行公司而言具有減輕人工作業、降低錯誤風險、提升作業效率、提高股東會出席率、即時掌握投票過程及議案表決情形、發揮股東自決精神、健全公司經營體質、提高公司治理評價等諸多優點;對股東而言,投票方式更具便利性及多樣選擇,可不受股東會召開時間與地域之限制,效益顯著,因此鼓勵公司多採行。
櫃買中心指出,投資人如欲查詢採行電子投票之公司名單,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及股利」項下之「股東會採行電子投票之上市櫃公司名單」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