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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翰:本公司擬辦理股份收購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1.09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收購2.事實發生日:104/11/9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鼎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TSC Auto ID Technology America Inc.Printronix, Inc.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Pioneer Holding Corp.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不適用7.併購目的:為提升本公司競爭力及因應市場本公司之實際需要及市場趨勢。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本公司暨本公司100%持股之美國子公司TSC Auto ID Technology America Inc.共同取得Printronix, Inc. 100%之股權(Printronix, Inc.為Pioneer Holding Corp.持股100%之美國子公司,主要從事條碼機事業) (下稱「股份交易」),鼎翰並向Pioneer Holding暨其子公司購買智慧財產權及存貨等資產(下稱「資產交易」),透過股份交易及資產交易,將可結合雙方的策略發展與競爭優勢,優化資源配置與互補,並透過Printronix, Inc.在美國服務網絡,更進一步強化鼎翰全球布局版圖,擴大在美洲、歐洲與亞洲等地區的條碼機銷售據點與團隊服務,提升客戶服務品質,增加未來營收成長動能。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擴大經營規模以提升經營績效及競爭力,故併購對日後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應有正面之助益。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不適用。11.預定完成日程:暫定為105年1月底前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不適用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不適用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無16.其他重要約定事:股份收購之對價為部分股份及部分現金,股份對價為本公司股份300,000股,現金對價之具體金額則將於交割日前依本交易合約之約定精算確定;惟如依事實發生日之估算,現金對價之金額約為美金15,400,000元,惟前開金額僅為預估,實際金額於交割日前始能確定。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18.其他敘明事項:本股份受讓收購案係依據公司法第156條第八項,公司設立後得發行新股作為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價,需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以出席董事過半數決議行之,不受第267條第一項至第三項之限制。本交易已洽請會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見。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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