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國大陸媒體報導,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網站30日發布關於印發「進一步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金融開放創新試點
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方案」的通知,共有40條規定。
通知明定,以服務實體經濟、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為出發點,根據積極穩妥、把握節奏、宏觀審慎、風險可控原則,加快推進資本帳可兌換、人民幣跨境使用、金融服務業開放和建設面向國際的金融市場。
此外,要完善金融監管,促進自貿試驗區金融開放創新試點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聯動,探索新途徑、積累新經驗,適時複製推廣。
其中,在率先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方面,自由貿易帳戶內本外幣資本按宏觀審可換原則管理;鼓勵支持銀行、證券、保險類金融機構利用自由貿易帳戶開展金融創新業務。
研究啟動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試點,允許符合條件的個人開展境外實業投資、不動產投資和金融類投資;允許或擴大符合條件的機構和個人在境內外證券期貨市場投資;研究透過自由貿易帳戶支持資本市場開放,適時啟動試點。
同時,探索在自貿試驗區內開展外匯限額內可兌換試點;統籌研究進一步擴大個人可兌換限額;在自貿區內實現非金融企業限額內可兌換;逐步擴大本外幣兌換限額,率先實現可兌換。
在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方面,支持自貿區內企業境外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自貿區個體工商戶可向境外經營主體提供跨境人民幣資本支持;擴大境外人民幣境內投資金融產品範圍,促進人民幣資本跨境雙向流動。
此外,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探索金融服務業對外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推動金融服務業對符合條件的民營資本和外資機構擴大開放。設立法人金融機構,實施「走出去」戰略。
上海金改40條還強調要加快建設面向國際的金融市場,以及加強金融監管,切實防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