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家環境局昨天代表發出通知書,要求這些公司採取包括派遣消防人員遏阻火勢,停止燒芭(火耕)等具體預防措施。這也是新加坡首次根據跨境煙霾汙染法案採取具體行動。
印尼煙霾問題主要是當地火耕引起,新加坡已通過跨境煙霾汙染法案,並於去年9月生效。
新加坡政府可以對造成煙霾業者採取法律行動,不論這些業者是否有在新加坡上市或設有辦事處,如果因此被定罪,這些有關的業者會依新加坡空氣品質處於不健康的天數繳付罰款,最高可罰款新幣200萬元(約新台幣4400萬元)。
這些業者即使沒有直接涉及燒芭,但只要是產業供應鏈其中一環,也有可能在新加坡面臨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