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說明,父母贈與子女財產,如係從父母名下的銀行存款以轉帳或匯款的方式轉入子女名下的銀行存款,因為未超過220萬元,所以也可免辦理贈與稅申報;但是需要辦理產權移轉登記者(例如贈與股票或不動產),仍應辦理贈與稅申報。該局進一步指出,如主張父母各贈與1子女銀行存款220萬元,應分別從父或母名下之銀行存款以轉帳或匯款的方式轉入該子女名下,才能享有每人每年220萬元免稅額,若由父或母1人直接轉帳440萬元者,依前揭贈與稅法規定扣除每人每年220萬免稅額,即超過220萬元,應課徵贈與稅。該局籲請納稅義務人注意稅法相關規定,以維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