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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昇休閒:本公司104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8.13 00:00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1.事實發生日:104/08/132.公司名稱:和昇休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業已於民國104年8月13日屆滿, 惟尚有部份原股東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6.因應措施:(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 股款催繳期間自民國104年8月14日起至104年9月14日止。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土地銀行忠孝分行 及全省各分行(除復興分行外)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 其認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儘速將所認購 之股數撥入其提供之集保帳號。 (4)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群益金鼎證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23999)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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