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1.事實發生日:104/05/202.公司名稱:智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櫃過額配售內容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1)過額配售數量為普通股500仟股,每股價格為新台幣40元,過額配售所得價款 新台幣20,000,000元。 (2)公開承銷數量為普通股4,046仟股(不包含過額配售數量)。 (3)過額配售數量佔公開承銷數量比例:12.36%。 (4)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自104/05/25至104/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