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5/182.公司名稱: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A14版6.報導內容:華星光2015年營收可達41.2億元,年增36.6%,每股稅後純益(EPS)為5.01元7.發生緣由:澄清本公司2015年營收及盈餘資訊8.因應措施:有關媒體報導本公司今年營收及盈餘 ,概依本公司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後之財務報表為準。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