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創光電: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1 年前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28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不超過9.5億股額度內,視市場環境及公司資金狀況,擇適當時機與籌資工具,依相關法令及以下籌資方式之辦理原則,擇一或以搭配之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或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未定6.發行價格:未定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數之10%~15%8.公開銷售股數:未定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份總數10%~15%由員工按發行價格認購外,其餘股份擬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一規定,提請股東會同意由原股東放棄依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權利,全數提撥公開承銷(國內現金增資)及/或提撥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方式對外公開發行。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擬授權董事長按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之,或視市場需要列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等一項或多項用途。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擬提請本公司104年股東常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