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檢察日報報導,2014年元旦,當地檢察院突然搜查沙頭角海關旅檢四科辦公室,當場檢獲人民幣百餘萬元。這些錢裝在10個信封,標明了受賄關員的姓名、金額,信封還附有註明行賄者姓名、走私的日期、次數和走私車牌號的紙條。
據調查,負責中英街查私的海關科室,由鄭姓副科長統一安排收賄放私,他將科室人員分成3組,專門關照走私車輛,每次收取1200元到1500元的好處費,再按比例分發給科室相關人員。此案共10名關員被捕。
在黃崗海關,也有9名海關人員集體貪汙放私,包括2名科長及3名副科長,涉及的金額逾120萬元。
報導表示,部分涉案人員並非主動自願放縱走私,而是在科室環境影響下,逐漸同流合汙。
有涉案人員說,「整個科都在做,我不做就很另類,就會被邊緣化」。他面臨的選擇就是「要麼腐敗,要麼孤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