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黃姓男子在2005年6月到2010年6月間,擔任彰化縣鹿港鎮第一公墓的管理員,不過黃男積欠大筆賭債,無力還錢,卻動歪腦筋佯稱可以代收納骨塔費用。
黃姓男子負責向需要申請納骨塔塔位的民眾解說進塔流程、審核申請人提供文件,安排民眾前往繳費,但黃男卻利用民眾不熟路況、對程序不了解等漏洞,向申請人佯稱可以代收費用。
黃姓男子向47名民眾收取8000到4萬多元不等,總計詐取114萬多元,後來被鹿港鎮公所發現,黃姓男子才承認並繳還58萬2000元。
地院法官認為,黃姓男子坦承犯罪自首,並逐月繳還不法所得款項,因此判處有期徒刑2年10個月,褫奪公權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