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勞動局今天下午表示,針對勞動基準法第80-1條第1項及修法前第79條第3項的公布事業單位合計70家,進行勞動稽查。
勞動局表示,在稽查後發現違反勞基法最多事項,依序為第32條第2項(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共有44筆,違反第24條(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共計17筆、違反第39條(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計16筆。
勞動局表示,中華航空公司在這次公布名單中,合計裁處筆數共8筆,裁處金額合計200萬元,在裁罰次數與罰額均最多。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長潘鴻麟表示,依據公布結果顯示,「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與「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及「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等情形,為事業單位最常違法行為。
潘鴻麟說,為避免勞工因超時工作過勞,及保障勞工權益,將持續加強對桃園市轄內各事業單位行號,實施定期與不定期的專案勞動檢查,違法者將處以2萬至30萬的罰鍰,並將公布違法企業與負責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