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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樺:說明本公司董事長接受法務部調查局約談相關訊息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2.12 00:00
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4/01/08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長 林榮錦先生接受法務部調查局約談相關訊息。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長 林榮錦先生接受法務部調查局約談一事與金樺公司營運並無任何關聯,本公司營運及財務狀況一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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