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收盤前資訊揭露在收盤前5分鐘接受委託期間,由現行僅揭露模擬撮合後最佳1檔買賣價格,調整為揭露模擬成交價格、成交張數及最佳5檔申報買賣價格、申報買賣張數等資訊,揭露頻率比照盤中集合競價撮合頻率(屆時約5秒)。
除處置證券或變更交易證券採分盤集合競價者外,其餘有價證券均適用收盤前資訊揭露。
在開盤前資訊揭露方面,自開盤前30分鐘接受委託期間,所有有價證券均適用開盤前資訊揭露,自上午8時30分起第1次揭示,其後比照盤中集合競價撮合頻率(屆時約5秒)揭露資訊;處置證券及變更交易證券採分盤集合競價者,按盤中撮合頻率(如5分鐘、10分鐘、30分鐘)揭示。
揭露範圍則包括模擬成交價格、成交張數及最佳5檔申報買賣價格、申報買賣張數等資訊。
若自上午8時59分至9時後第1次撮合的模擬成交價格,與前1次揭露模擬成交價格漲跌超過3.5%時,該檔個股暫緩2分鐘開盤,該2分鐘內接受新增、取消或改量委託,該暫緩開盤期間持續揭露模擬撮合資訊。
不過,處置證券及變更交易證券採分盤集合競價者、開盤競價基準1元以下的個股、認購(售)權證及認股權憑證,不適用此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