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5款1.事實發生日:103/12/08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因董事及監察人個人理財規劃及法人董事 整體投資規則考量。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 江台雄 放棄認購股數:99,346股、佔得認購股數比率:100% 法人董事 華榮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放棄認購股數:1,066,002股、佔得認購 股數比率:100% 監察人 戴宗凱 放棄認購股數:54,926股、佔得認購股數比率:100%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上述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洽下列特定人認購 江台雄、廣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戴宗凱、江鴻雯、王聖宏、連德龍等特定人認購之。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