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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把關 消基會斥政府縱放大廠

中央商情網/ 2014.09.04 00:00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14年9月4日電)地溝油事件傳大廠味全中標。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張智剛怒斥,新通過的食管法規定業者要自行或送驗產品把關,但衛福部訂的行政辦法縱放大廠自我把關之責,食安永難落實。

黑心業者將餿水油回收再製成劣質食用油,賣給高雄強冠公司作為「全統香豬油」,味全晚間聲明,部分肉鬆、肉醬產品採用全統香豬油,將主動下架回收。

張智剛今晚表示,消基會6月就召開過記者會,對於今年修法,新增食品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3、4項,規定食品業者應將其產品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自行或送交其他檢驗機關(構)、法人或團體檢驗。

他說,檢驗方法等相關行政規範由衛生福利部訂定,但是衛福部卻採用業者的類別,例如水產品、肉類加工、乳品加工食品業等,而非採業者的經營規模來定義必須送驗成品的業者。

張智剛說,衛福部的作為,導致法修過了,相關辦法也公布了,卻連過去至今發生過以及正在發生中的食安大事件,所涉油品或乳奶粉等,都不受新法規範。

他強調,衛福部甚至也不用一定資本額以上來要求業者須自設檢驗室或送驗產品,以確保產品安全;相對於先進國家大廠,不論食品或日用品業者,多自設檢驗室,甚至是國家認定的檢驗室,自我檢驗產品成份,為品質把關,確保商譽。衛福部縱放大廠不必負起企業社會責任,也不用產業升級,自我把關。

張智剛怒問,政府持續讓大廠成為食安的漏網大魚,一直輕縱業者,「不知道政府這是什麼心態?繼續這樣下去,食安永遠不會有落實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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