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成營利?重大災害募款行政費 衛福部修法下壓至5%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民眾愛心捐款,依現行法令規定,有部分可被提撥成人事費、業務費以及活動必要支出,近期引發社會「抽成營利」的質疑聲浪。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長李美珍今(18)天表示,礙於社會觀感,已提「公益勸募條例」修正草案至立法院,針對重大災害的勸募,要把比例由現行1000萬可提撥15%,修法下壓至只剩5%。
衛福部這次俢法重點,還加入以往沒有的「喊停」機制,只要勸募單位一旦募集到當初設定的金額目標,就得對外公布喊停,不論善款湧入多踴躍,皆不能無限制的募集下去。
事實上,高雄氣爆事件發生後,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即遭不少網友質疑善款流向不明、還要「抽成」行政費用;而《蘋果日報》今天更以爆料報導方式,指創世基金會、華山基金會及人安基金會,也提撥捐款當考核獎金、辦員工旅遊等。
李美珍說,不管是紅十字會針對國內重大災害進行的勸募,或是3家基金會為照顧植物人、老人及街友,長期進行的一般年度勸募活動,精神難能可貴,且皆有向衛福部提出申請,並獲核准、可合法進行勸募,一旦勸募活動結束,也須提交使用比例和用途供衛福部查帳。
李美珍指出,依現行「公益勸募條例」第17條,勸募所得可提撥一定比例做為人事費、業務費以及活動必要支出等,像1000萬以下可提撥比例為15%,之後隨金額上升、比例逐步縮減,若勸募所得達1億元,就只能提撥1%;她說,經查遭點名的團體都未違法,但衛福部仍會主動發文關心、提醒,要求在勸募之前就該說明清楚,以避免外界觀感不佳。
李美珍強調,經與民間團體、學界取得共識後,目前「公益勸募條例」修正草案已送至立法院,除了一般勸募活動仍維持「千萬提撥15%、億元提撥1%」的區間比例外,針對重大災害的勸募活動則將下壓、修法為「千萬提撥5%、億元提撥1%」,但修法進度、時程仍待立法院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