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今天指出,檢察官吳維仁日前接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情資,指稱台南紡織公司副董事長兼總經理侯博明涉嫌內線交易;昨天前往南紡台南總公司及台北辦事處搜索,同步傳喚侯博明等7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調查發現,侯博明於民國102年8月28日得知聚陽實業旗下子公司,將以每股0.8美元價格,收購南紡子公司「南方紡織責任有限公司」50%股權,對股票價格有重大影響的訊息後,隨即於102年8月29日買進南方紡織責任公司股票300張。
檢察官調查發現,南方紡織責任公司並於102年10月3日於股市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交易重大訊息;公告3日後,股價累積漲幅達18.6%。
南檢指出,侯博明在有重大影響公司股票價格的消息未發布前購買股票,經證券交易所計算獲利高達新台幣225萬6000元,雖然股票尚未出售,但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嫌,訊後諭令以300萬元交保候傳。
台南紡織公司則發表聲明指出,侯博明自認並無違反證券交易法的行為,一切靜待司法調查;買進的股票為個人投資理財,對公司營運完全沒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