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將在明年舉行總統大選。
全民聯推動的這項連署活動,已經在19日截止,要求修改憲法第436條。
緬甸憲法2008年由軍政府起草,第436條明文保障軍人在國會有四分之一的席次,而修憲在國會又需要四分之三多數支持才能通過,也就是說,軍方掌握修憲的否決權,軍方不同意就無法修憲。即使全民聯如此努力,也不太可能改變現狀。
緬甸國會議長、也是執政聯邦團結發展黨(USDP)黨魁瑞曼(Shwe Mann)在這個月3日表示,「國會修憲委員會」將依照國會指示討論改革方案,不會受到這項請願連署活動的影響。
翁山蘇姬立即在4日回應,國會理當遵從人民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