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和中國大陸監察部聯合網站今天公布,中共前江西省委常委、秘書長趙智勇利用職務便利謀取私利,決定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副省級待遇,降為科員,並收繳違紀所得。
另外,中共前雲南省委常委、前昆明市委書記張田欣失職瀆職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利用職務便利謀取私利,決定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副省級待遇,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並收繳違紀所得。
搜狐新聞報導,張田欣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意味連降4級,趙智勇降為科員意味連降7級。
報導指出,降級屬於實質懲罰,職務降級,薪水也會調降;而且在受降級處分的24個月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不得晉升薪資級別。
報導引述中共中央黨校教授林(吉吉)先前分析指出,實務上,官員更怕降職、撤職。因為警告記過,表現好一些,還有可能被「抹掉」;降級就不同,官員一步步爬上來,每上一個台階都不容易。
但也有從事法律行業的大陸網友在網路上說,如果在國外,官員利用職務便利謀取私利,就是觸犯法律,通常都是革職且判刑坐牢,哪有像「天朝」(指大陸)這般只是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