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不實可重罰400萬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副組長薛復琴指出,現行法規沒有強制要求散裝食品標示,但若宣傳、廣告誇張不實,例如用色素調味卻標榜天然,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四萬到四百萬元罰鍰。預計一週內會找業者開會討論,實地了解製程。
王育敏說,超商霜淇淋廣告強打「台灣愛文芒果原汁與印度芒果泥比例調製」、「嚴選來自北海道的……—夕張哈密瓜」等文字,恐讓民眾誤認是天然牛奶、水果製作,有誤導之嫌。
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組主任許惠玉表示,一支霜淇淋有一百至兩百卡熱量,含兩茶匙的油、四顆方糖,其中牛奶可能只占二到五成,其他以人工原料替代。
台灣兒科醫學會青少年醫學委員會主委羅福松醫師表示,霜淇淋含高油、高糖、高脂,應直接吃新鮮水果,連果汁都不要喝。
統一超商表示,販售的北海道十勝霜淇淋是委由日本北海道最大的乳業公司四葉乳業研發生產,採用十勝每天到牧場集乳的生乳為乳原料,將牛乳三倍濃縮,保留原有蔗糖、葡萄糖等,過程中無須添加水或奶粉粉料。
哈密瓜口味霜淇淋也全部採用通過「北海道夕張農協」產地履歷認證的夕張哈密瓜,融入牛乳原料製成。
全家便利商店表示,所推出的水果口味霜淇淋均使用百分百濃縮果泥和新鮮水果製成的果汁混合製成,加上水、糖、奶粉等為基礎原料。已提供熱量等簡易資訊供消費者參考。
兩超商願配合調整
兩家超商業者都說,未來應如何標示成份,將待與主管機關討論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