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國會暨公共事務室表示,因未聯絡上相關業務單位,無法回應。
不理監院糾正、內政部要求
故宮員工自己投票反對追繳
監察院日前糾正故宮消合社「誤用法令」,將九十年至九十七年間「非由社員創造之盈餘」分配給社員;今年二月,內政部再度召集法務部、故宮等單位開會,除了故宮之外,各部會也都認同內政部法規會意見,認為應收回盈餘。
不過,故宮消合社於四月二十三日在故宮文會堂召開社員大會,故宮文化行銷處處長金士先列席,會議紀錄指出,這些盈餘是依照當時內政部補充法律之函釋規定,經由當時社員大會的決議執行,顯然故宮自認並無違法。
最後投票表決時,則以贊成追繳者○票、反對追繳者二百九十一票、棄權者一百一十六票,通過「反對追繳」。另通過附帶決議,決議事項如遇主管機關依法修改,同意授權理事會辦理。
民進黨立委何欣純表示,立法院朝野立委已經做出好幾次決議,要求故宮退回不法盈餘,政府應徹底執行。「法務部在今年二月的會議也說過了,本案若無共識,宜循司法途徑解決,否則政府公權力在哪裡?」國民黨立委陳學聖也表示,應該依法辦理。
何欣純指出,故宮消合社社員全都是故宮員工,自己開會做出自肥決議,實在令人傻眼,她將在週三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一○三年度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時,再次要求相關單位應即刻處理這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