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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F遭罰 TMU業務短期難回榮景

中央社/ 2014.05.03 00:00
(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3日電)永豐銀行銷售目標可贖回遠期合約(TRF)過程有疏失,遭罰1年不得新承作TRF業務,對於近幾年來貢獻銀行獲利頗豐的金融商品行銷(TMU)業務而言,短期恐怕難回榮景。

由於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盯上TRF,進而重整TMU銷售規則,加上TRF恐衍生與客戶之間的爭議,甚至與客戶分攤損失,短期內銀行業對承作衍生性金融商品的動作將大打折扣。

銀行業者表示,TRF是近兩年火紅的金融商品,屬有選擇權性質的結構性期貨商品;根據銀行與客戶間的買賣規則,合約將載明名目本金,並設定一個執行價與上方保護價。

當匯價觸及執行價時,客戶有執行的「權利」,但如果觸及上方保護價,客戶則有執行的「義務」,且通常損失部位將乘上當初合約設定的槓桿倍數。

舉例而言,以人民幣對美元的走勢來看,客戶與銀行間約定的執行價與上方保護價多落在即期匯價6.15元至6.25元間。

如果人民幣對美元升破6.15元、來到6元時,客戶可以6.15的預設價位買進人民幣,以目前主流名目本金100萬美元計算,將有15萬美元的匯率收益;不過如果逼近上方保護價,客戶將先被要求補繳保證金或增加擔保品。一旦貶至該價位,且當初合約為槓桿倍數2倍,例如人民幣對美元來到6.3元,客戶損失的金額達30萬美元。

根據摩根士丹利統計,自去年初開始,銀行端銷售的人民幣TRF金額上看3500億美元,目前還有1500億美元尚未到期,還暴露在人民幣匯率波動的風險下。

所幸,國銀在人民幣TRF的角色,極少部分可能自留部位擔任客戶的交易對手,但多數會將該部位在市場尋求看空的對手,進行完全避險,國銀僅是收取手續費的中介角色。

不過,因為人民幣年初以來,出乎意料出現劇烈貶幅,造成TRF意外虧損,金融業與客戶的紛爭自然增加,這也是此次金管會自3月開始啟動金檢的原因。

目前已確定永豐銀遭罰1年禁止新承作TRF商品,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已表明還有3家違規情節嚴重恐遭罰,未來因殺雞儆猴效應及客戶虧損,短期TMU手續費恐難回過去1年的榮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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