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酒駕擦撞路人,標準檢驗局將予嚴懲

大成報/
12 年前
【大成報記者林中貴/台北報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林姓駕駛於本(103)年4月22日晚上7時40分左右,因酒醉擅自駕駛該局公務車外出,並於7時43分左右在濟南路接近中山南路(東往西)不慎擦撞到路人,該局將依規定予以嚴懲,亦對該受擦撞民眾表達最誠摯之歉意,該局聲明如下:

一、林員酒駕已涉違反公共危險罪由警方究辦,將全力協助警方釐清事實,並已將林員調離現職,靜待司法調查。

二、依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之規定,予以記大過1次。

三、已多次重申不得有酒後駕駛及疲勞駕駛之行為,並將即刻檢討車輛管理措施,日後將嚴格要求駕駛同仁務必遵守相關規定,嚴禁下班後擅自駕駛公務車,杜絕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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