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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荷包! 健保費可全額列舉扣除

健康醫療網/記者郭庚儒報導 2014.03.31 00:00
(健康醫療網/記者郭庚儒報導)又要報稅了!健保署宣布,民眾結算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若選擇採用列舉扣除額方式,健保費和補充保險費都可以全額列舉扣除,不受2萬4000元保險費扣除額上限限制。

健保署財務組科長陳振輝指出,5月份申報綜合所得稅期間,各區國稅局網站都可查調健保費資料,若利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查詢健保費金額申報扣除,可免檢附繳費單據;若自行蒐集的健保費繳費單據與財稅單位資訊平台,所查詢健保費資料不符,則需檢附自行蒐集的繳費單據正本列舉申報。

陳振輝表示,若民眾需要健保費繳費資料時,要索取繳費證明,在公司行號或在工會、漁會、農會、水利會加保的民眾,可向投保的公司行號或工會,申請102年度的健保費繳納證明。

另外,有關補充保險費的扣繳證明,則可向各扣繳補充保險費的單位申請,健保署也會彙整扣費單位申報扣費明細資料,於4月中旬起提供民眾前一年度的繳費證明查詢,同時提供財稅單位資訊平台,以便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作為列舉扣除額使用。

為讓民眾能輕鬆地列舉申報健保費,在鄉、鎮、市、區公所加保的第6類被保險人102年度健保費繳納證明,健保署將於4月中旬前完成寄發,若於5月報稅期間還未收到可申請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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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14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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