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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達電:茲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5.31 00:00
1.被取得股份公司: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629,129,363股。2.取得人資料:(1) 取得人: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2)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106,921,386 股(3)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7%3.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本公司原持有新日光能源科技(股)公司22,783,527股,因旺能光電(股)公司與新日光能源科技(股)公司合併,合併基準日訂為5月31日,而換發取得新日光股份84,137,859股,累計持有新日光股份106,921,386股。4.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無。5.取得股份之目的:因合併換發取得新日光股份。6.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依據協議,新日光能源科技(股)公司於合併案完成後18個月內辦理現增或發行公司債,台達電應依據其持股比例參與認購,且如該現增或發行公司債認購不足時,台達電應認購該不足額部份,惟台達電參與認購之總金額以不超過NT15億為上限。7.資金來源明細:不適用。8.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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