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公司98年度第1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12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6636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貳、茲將上興櫃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原已上興櫃股票:普通股235,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 2,355,000,000元整。二、本次認股權憑證履約以無實體發行普通股上興櫃交易。三、本公司於103年3月4日首次受理,員工行使認股權認購股數3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300,000元整。四、本次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票相同。五、過戶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參、股票上興櫃日期:本次發行普通股訂於民國103年3月10日(星期一)起上興櫃買賣。肆、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