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上午舉行例行記者會,說明國軍志願士兵訓練精進規劃說明。因應募兵制推行和武器裝備獲得更新,國軍逐年調整,強化各階段訓練作法,志願士兵基礎訓練自民國104年由二階段調整為三階段,訓練期程達24週以上。
國防部表示,除了入伍訓練8週、專長訓練8週以上,增加第三階段的進階戰鬥訓練,使志願士兵分發部隊前即具備執勤能力,降低基層聯隊訓練負荷,陸軍(含憲兵)實施綜合格鬥、狙擊、機降、突擊、城鎮戰;海、空軍實施自衛戰鬥、軍種作戰等,目標成為「專業戰鬥員」。
國防部訓練參謀次長室助理次長徐建三少將表示,增加第三階段目的是要提高志願士兵訓練強度、提升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