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陸委會:臺商在大陸遭糾紛已獲改善

NOWnews/ 2014.02.04 00:00

記者康仁俊/台北報導

陸委會今(4)日表示,「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簽署生效將近一年以來,兩岸雙向投資數據穩定成長,陸委會對臺商在大陸遭遇糾紛情況獲取改善,表示肯定。

陸委會表示,政府向來對臺商在大陸投資的財產及人身安全權益極為重視,兩岸於99年6月第五次「江陳會談」時同意將投資保障列入兩會協商議題,自99年9月15日授權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始進行協議協商之相關安排及商談,經過多次業務溝通,已在101年8月9日第八次「江陳會談」時簽署「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並於102年2月1日生效,同年9月30日透過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進行「兩岸投資爭端解決機構」及「代位機構」等名單的換文工作,積極落實協議執行,強化對臺商的保障。

陸委會指出,過去兩會對臺商已設有協處管道,但自投保協議生效後,臺商若有任何糾紛問題或有案件需協處者,除可向海基會要求協處外,也可以向協議主管機關經濟部投資業務處下的臺商聯合服務中心提出申請,要求協處,臺商聯合服務中心除了委請法律顧問提供法律分析及諮詢服務以外,也會針對案情與臺商討論解決方案,再將我方訴求明確送陸方協處窗口處理。陸方協處窗口在接獲我方協處要求後,會依其行政體制積極協調各地臺辦系統,儘速處理或回應我方所提要求,讓政府當臺商在大陸投資的顧問與靠山。

陸委會說,根據經濟部投資業務處統計數據,截至102年12月底止,經濟部臺商聯合服務中心已送請陸方協處案件共計86件,其中17件已完成協處程序,69件刻正協處中。經濟部與陸方已經商定自協議生效後,固定每1個半月針對雙方互相提交的協處案件進度進行整體性的追蹤瞭解,並且定期召開會議針對協處案件成效進行檢討,強化協議在各個面向的落實,確實保障臺商的權益。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