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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違法 印度女遭私刑輪暴

中央社/ 2014.01.23 00:00
(中央社記者何宏儒新德里23日專電)東印度女孩因與部落以外男性交往,遭頭目「宣判有罪」並裁定由村民輪暴做「懲罰」。包括頭目在內13名被告今天被法庭裁定羈押。情況危急的被害人送醫後目前狀況穩定。

涉及西孟加拉(West Bengal)省比爾普姆(Birbhum)縣桑蒂尼蓋登(Santiniketan)鎮蘇巴浦爾(Subalpur)村20歲部落女孩輪暴案的13名男性已悉數被捕。他們今天出庭後,法官裁定所有被告司法羈押,為期14天。

蘇巴浦爾村距省會加爾各答約180公里。轄區拉巴普(Labhpur)派出所所長蘇哈卡(C. Sudhakar)今天表示,女孩因與部落以外男孩交往,遭村落裡的私人法庭裁定「有罪」。

報導指出,女孩跟男友分別遭判罰金2萬5000盧比(約新台幣1萬2203元)。女孩因為無力支付,頭目馬迪(Balai Maddi)裁定,由村民輪暴抵罰金。

「印亞新聞社」(Indo-Asian News Service)今天引述正在蘇里薩達醫院(Suri Sadar Hopsital)治療的被害人說,「頭目下令,村子裡的男人可以『享用』我。然後,至少有10到12人不斷地強暴我,包括來自同1戶的好幾個人。我根本數不清我被強暴了幾次」。

醫院院長畢斯瓦(Asit Biswas)表示,被害人情況危急但狀況穩定。

省政府指出,除將確保被害人獲公道,也會支付醫藥費和賠償金。省府婦女與兒童福利廳廳長莎希.潘加(Shashi Panja)承諾,「將嚴懲罪犯、殺雞儆猴 」。

事發後,省長班納吉(Mamata Banerjee)領導的執政崔納木國大黨(Trinamool Congress)遭反對黨痛批。西孟加拉省總督納瑞雅南(M.K. Narayanan)要求立即對罪犯施加體罰;省婦女委員會要求展開調查 。

報導說,私人法庭在當地部落地區仍相當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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