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管法協商 朝野難有共識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溫貴香台北14日電)立法院社環委員會今天協商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國民黨籍立委不願簽協商結論,要通過修法仍有難度。

攸關食品安全的食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完成初審,但未列立法院院會討論事項議程,引發關注。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下午由社環委員會召集委員、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趙天麟召集朝野協商,朝野協商條文提高消費者不易或不能證明實際損害,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每人每一事件求償金額為新台幣500元以上3萬元以下計算。

協商條文明定,縣市政府受理同一事件,20人以上消費者受有損害申訴時,應協助消費者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協調優良消費者保護團體提起消費訴訟。

不過,協商決議時僅民進黨籍立委在場,中國國民黨籍立委不願簽協商版條文。

國民黨籍立委江惠貞晚間受訪表示,現行食管法已有相關賠償規定,看不出重新修法必要;且協商條文強調團訟要由「優良消費者保護團體」提起,引人圖利聯想;且民進黨一直塑造國民黨擋食管法印象,又說國民黨籍立委吳育昇擋案,對國民黨很不公平,她不簽協商結論是希望有充足時間顯現真相。

此外,她說,委員會日前協商達共識的複方添加物查驗登記,業界也有不同聲音,擔心法令過嚴難執行;至於內容物名稱標示相關規定,可能與國際法令、貿易行為不一致,確實引起國際關注。

國民黨籍立委蘇清泉也說,部分修法內容引發國際關切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憂心修法內容可能讓國際大廠如可口可樂、麥當勞因擔心秘密配方遭揭露而退出台灣市場,也影響台灣加入區域經貿整合期程。

他說,修法過程中,只聽學者專家意見,沒讓食品廠表達意見,這種修法獨一無二、窒礙難行,他持保留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