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施姓男子(20歲)前年4月間邀請少女和他一同到豐原的中正公園看夜景,少女同意邀約,而施男則以機車載她到公園內聊天。2人在聊天時,施男發覺自己的皮包不見了,懷疑是少女所偷竊,要求對她進行搜身,少女同意後,施男則摸其上衣及褲子口袋,卻沒發現皮包。施男先跟少女表達歉意,接著又對她說:「我可以抱抱妳嗎?」
少女拒絕被擁抱,沒想到施男情慾高漲,竟強擁少女並撫摸其胸部,又以手指插入少女的下體,卻在她強力反抗下,誤插入其肛門。
判決書指出,施姓男子(20歲)前年4月間邀請少女和他一同到豐原的中正公園看夜景,少女同意邀約,而施男則以機車載她到公園內聊天。2人在聊天時,施男發覺自己的皮包不見了,懷疑是少女所偷竊,要求對她進行搜身,少女同意後,施男則摸其上衣及褲子口袋,卻沒發現皮包。施男先跟少女表達歉意,接著又對她說:「我可以抱抱妳嗎?」
少女拒絕被擁抱,沒想到施男情慾高漲,竟強擁少女並撫摸其胸部,又以手指插入少女的下體,卻在她強力反抗下,誤插入其肛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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