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1.事實發生日:104/09/102.公司名稱:新力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第2季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69.33%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040101537號函辦理。6.因應措施:請詳其他應敘明事項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104年8月底自結財務報表計算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比率:流動比率:57.9%速動比率:38.61%負債比率:7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