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11事件後國會賦予國安局廣泛權力,而「深喉嚨」史諾登(Edward Snowden)揭發了國安局的電子監控計畫已逐步發展到驚人的規模。
美利堅大學(American University)教授亞當斯(Gordon Adams)說,911後通過的愛國者法(PatriotAct)及其他法律「基本上解開了束縛,我們今天已經見到後果」。亞當斯曾任柯林頓政府的高階官員。
「在恐懼的氛圍中,我們幾乎無法追究情報機構的責任,他們成了脫韁之馬。」
亞當斯說,國會「開啟了一道防洪水閘,小布希和歐巴馬兩位總統都以蓋達組織(Al-Qaeda)威脅為理由,正當化這種做法」。
他補充說:「這是共和民主兩黨同謀。實際情況是,法律賦予國安局無邊無際的運作空間,他們也用上了每一吋運作空間,之後超越這個範圍。」
國安局及其辯護者說,國安局一直在合法範圍內行動,但有些國會議員和民權自由團體說,即使國會賦予國安局的運作空間已經很大,國安局還是超過授權範圍,特別是收集「後設資料」。
維權團體主張,國會過去10年都無法追究國安局的責任,且國安局沒有如實告知國會議員,關於網路流量及其他監控計畫的龐大電子監控網的真實情況。
民主和科技中心(Center for Democracy & Technology)的諾傑(Greg Nojeim)說,美國情報官員「一再誤導國會」。
「他們誤導公眾,不讓他們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他們甚至誤導外國情報監聽法(FISA)法庭,這個法庭理應決定他們能做什麼。」
智庫卡都研究所(CATO Institute)的哈波(Jim Harper)說,除非政府開始揭開情報機構以及情報監聽法庭的祕密面紗,民眾對於情報機構「失控」的擔憂不會減少。
哈波說,祕密有如「腫瘤」,必須割除才能節制國安局的權力,而史諾登的洩密有助於民眾開始討論這項擱置已久的議題。(譯者:中央社樂羽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