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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ag亂扣款? 與門架里程數兜不攏

自由時報/ 2014.01.12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黃立翔、歐素美/綜合報導〕有沒有注意到,通行門架公里數與「牌價」合不起來?

不少民眾查通行明細 發現疑點

計程收費上路後,不少民眾上路前都會到遠通網站查詢國道通行明細,卻發現「同距離不同牌價」、「同牌價不同距離」,懷疑被遠通A錢。高公局、遠通昨承認疏失,並澄清標示的是電子門架「所在里程點」,而非「行駛距離」。民眾大罵:「我要查的是我開了多遠,要交多少錢,門架設哪干我啥事?」

牌價一樣 門架里程結算卻不同

家住台北的紀先生說,一月三日開國道三號南下雲林,滿三天後心血來潮調閱收費明細,卻發現計算基礎紊亂。因為據行車明細牌價欄,從彰化到埔鹽及員林到北斗,牌價都是十.九元,但通行門架欄附註的公里數,相減後卻分別是七.八公里及九.三公里。另查閱一月六日行駛國道一號明細,發現和美到龍井、龍井到沙鹿,以通行門架欄里程數相減,都是八.一公里,牌價卻分別是十.五元及八元。

此外,林姓民眾反映,國道一號豐原交流道到中港交流道,全程十公里,但「遠通電收ETC」APP軟體試算里程數,卻變成十.六公里,增加了○.六公里,形同多A了一塊錢。

高公局︰以交流道間距離計價

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澄清,電子門架的「牌價」,指的是兩交流道間距離所算出的價格;遠通網站明細表中的通行門架欄,顯示的是電子門架架設的「里程點」。實際上彰化到埔鹽與員林到北斗距離都是九.一公里;和美到龍井,與龍井到沙鹿實際距離則各為八.八與六.七公里。遠通網站的表格確實容易讓人誤以為只要相減,可得到實際里程數,會要求遠通改善。費用的算法是將行經的電子門架數的牌價相加後,減掉免費里程費。

高公局解釋,在交流道口設置門架,會有更多系統出口需要設置,門架數將比現在的三百一十九座多一倍以上,也更為複雜,因此一開始就設定規格,門架放在各交流道之間。

遠通表示,通行門架欄的里程標示,是要讓民眾知道行駛門架的位置,將加註文字避免誤導,並考慮增列門架與門架間距離,讓民眾一目了然。遠通電收客服人員並強調,里程數試算是依高公局提供的里程數計算,「遠通電收ETC」APP應無錯誤。此外,iPhone目前還不能使用「遠通電收ETC」APP軟體,因為蘋果公司還在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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