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11/152.公司名稱:至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二款規定辦理公告。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1)訂約日期:102年11月15日(2)委託代收價款行庫:公司債: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敦南分行現增: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建北分行(3)委託存儲價款行庫:公司債:遠東國際商業銀行 營業部現增: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敦南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