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2/11/112.發生緣由:通過本公司102年度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發行股數:1,940,000股。(2)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3)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19,400仟元。(4)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194,000股,由員工認購。(5)原股東認購比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90%,計1,746,00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