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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警察局澄清:取締交通違規並無委外或代辦

大成報/ 2013.10.23 00:00
【大成報記者張秦華/雲林報導】

雲林縣警察局表示,取締未戴安全帽及惡性交通違規乃警方職分之工作,絕無委外(民間)機構或民眾替代員警拍攝(照)逕舉未戴安全帽及惡性交通違規情形,

縣警察局表示,該局於9月中旬時先採取柔性作為,由各轄區分局分駐(派出)所所長洽請村、里長實施廣播宣導,告知民眾騎乘機車應正確配戴安全帽,避免違規受罰,並洽請轄內有線電視、廣播電臺及大型廣告看板協助宣導,另縣府亦印製相關摺頁及海報廣為發放及張貼,共同呼籲騎乘機車應正確配戴安全帽,營造優質騎乘文化,嗣後該局自10月起取締騎機車未戴安全帽,著重點路段(省道、縣道)、易肇事路段及發生A1死亡事故後周邊道路10日內防制勤務加強取締違規。

根據雲林縣警察局統計95-101年發生死亡案件947件、死亡984人、騎機車死亡585人、未戴安全帽致死143人、未正確配戴安全帽192人及今(102)年1至9月計發生交通事故93件造成99人死亡,其中騎機車死亡有63人、佔百分之63.6,未配戴安全帽致死27人、佔百分之27.3,未正確配戴安全帽28人、佔百分之28.3,以上合計為發生1,040件、1083人死亡、騎機車死亡648人(59.8%)、未戴安全帽死亡170人、未正確配戴安全帽死亡220人,這麼多的寶貴生命,僅因騎機車未配戴安全帽或未正確配戴安全帽導致頭部受傷死亡,因而造成多少家庭破碎。為避免上述情形發生並非難事,只要機車騎士在騎乘機車之前,正確的將安全帽配戴好,雖然是一個小小的動作,卻足以避免遺憾的發生。

有鑑於雲林縣大眾運輸系統不發達,許多鄉親民眾以機車為主要代步的交通工具,機車雖具有經濟、便捷之特性,但相對沒有良好的防護功能,對於駕駛人沒有足夠的保護措施(肉包鐵),若遇有緊急狀況,由於前後輪煞車裝置是分別由不同的兩個系統操作控制,易導致摔車或轉倒情形發生,若無適當的保護措施,輕者手腳四肢擦傷,重者半身不遂終身癱瘓甚或頭部受創死亡,因車禍而造成之社會損失不貲,有識者應共同呼籲社會大眾重視騎乘機車之安全,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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