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民主轉型階段 朝野逐步建立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回憶,當年還沒建立朝野協商制度時,立法院天天光是為了程序問題就吵成一團,官員也因在野黨的強烈杯葛,不得其門而入,立法院幾難以運作而備受外界指責。
在第三屆立委任內,當時院長劉松藩推動國會改革,制定國會改革五法,正式建立黨團協商制度,也為加強各委員會之職能,設置法制局等研究單位。
柯建銘指出,朝野協商是一步一步建立起來的,議事也因此而順暢、有效率,不是外界隨隨便便用一、兩句話就能抹黑的。
立委管碧玲也說,在野黨因席次不如人,只能利用協商回應民意的訴求;且所有立委都能參與協商,她當黨團幹事長時,也能與柯建銘主張不同而堅持到底。所以協商制度本身問題不大,是人的問題,只要願意積極參與、主動溝通,不透明、密室都不是問題。
立委蔡其昌稱協商是「代議的代議」,特別是立委選制改變後,區域立委多把主力放回選區,充分授權讓黨鞭去協調;若立委認為有什麼該堅持、不能退讓的,就應親自出席協商,其意見一定會受到尊重,不可能讓一、兩位黨鞭把持一切。
台聯黨團總召許忠信指出,依現在的立委選制,票票不等值,國民黨擁有超越其選票比例的席次,所以必須透過協商讓真正的民意呈現。再者,協商能夠順暢議事效率,像是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全部的提案就超過一萬件,若無協商而逐案表決,只是讓國會空轉在毫無意義的表決大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