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豐原警分局豐原派出所員警昨天執行巡邏勤務時,有民眾通報成功路一處住宅遭竊,鑑識小組前往採證並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比對,認為一名流浪的黃姓男子涉嫌重大。員警在附近公園找人,黃姓男子卻拿著2隻手機出現在派出所報案。
黃姓男子供稱,他知道警方正在找他後,異想天開拿著偷來的手機到派出所報案說是拾獲,以為能躲過追查,沒想到卻是自投羅網。
黃姓男子抱怨,從小就與母親離家生活,常遭到旁人的欺凌,他索性流浪不回家,平時靠人接濟或偷搶過日子,5年前因為實在過不下去,只好動腦筋到高雄一處超商行搶,等著吃牢飯,搶得新台幣200元,還在現場等警察到場逮人。
警方說,黃姓男子供稱,原以為搶劫會被判至少5年以上的刑期,沒想到法官「只判」他9個月,不到半年就假釋出獄,他又開始有一頓沒一頓的日子,這次因整整餓了2天,飢餓難耐才會下手行竊。
黃姓男子還說,他的戶籍在高雄,去年初聽聞台中市對遊民的照顧較佳,就想盡辦法到台中來,沒想到因為未設籍台中,無法領取遊民相關的補助,也不願入住收容中心。
員警聽完後,自掏腰包請黃男吃便當,將他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